《白雪,镜子,苹果》


[美] 尼尔·盖曼 著
龚容 译

    尼尔·盖曼是一位英国移民,如今,他美国的中西部定居。他文笔生动的系列小说《睡魔》(Sandman),以及他和特里·普莱切特(Terry Pratchett)合写的小说《好兆头》(Good Omens),曾获得过幻想小说大奖。他的短篇小说都收在《天使的信访》(Angles and Visitations)这个集子里。
    《白雪,镜子,苹果》最早刊登在梦港(DreamHaven)出版的故事书里,此书的稿酬专用于捐给连环画正当防卫基金协会(Comic Book Legal Defense Fund)。这个故事从一个独特的视角,来观察经典童话里的白雪公主。

    我不知道她是哪里来的怪物。谁都不知道。她在出生时害死了她母亲,可是光凭这一点就来指责她,理由肯定不够充分。
    大家都称我为智者,而我根本谈不上聪明智慧,因为,我只是透过池塘平静的水面,或者从我那面冷冰冰的镜子里,才看到一些未来之事的零碎影像。要是我果真聪明,就不会去试着改变未来。要是我果真聪明,在遇到她以前,或者在得到他以前,我真该杀了我自己。
    一个聪明人,一名女巫,随他们怎么去说吧,我还梦见过他的脸,而且,我活到现在,总能看见他浮现在水面上的倒影:在那天他骑马过桥打听我的名字以前,十六年来,我一直在梦里看到他。他把我扶上一匹高头大马,我俩骑着马往我那间小茅屋而去。他那头金发遮在我的脸上。他要走了我身上最宝贵的东西,那是一个国王理应享有的。
    晨光中他的胡须呈铜红色。并不因为他是国王我才了解他的,事实上国王们什么样,那时我还毫无头绪呢,我只是把他当作我的情人去了解的。从我身上他拿走了所有他想要的——国王们拥有这种特权,可是第二天他又回到了我身边,自那晚以后,他的胡子更红了,头发金光灿灿的,眼睛仿佛碧蓝的夏空,皮肤染上一层成熟小麦才有的浅棕。
    他女儿还是个小孩儿:我进宫时,她还不到五岁大。一幅小公主亡母的肖像挂在她居住的塔楼里:一位高挑女子,头发像黑森林那么黑,棕栗色的眼珠。血管里流着和她脸色苍白的女儿不一样的血。
    小姑娘不和我们一起用餐。
    我不知道她在宫中哪个地方吃饭。
    我有我的寝宫。国王——我的丈夫,也有自己的寝宫。要是需要他会派人来叫我,我就去见他,取悦他,与他共享欢娱。
    我在宫里住了几个月以后,有天晚上,她来到我的寝宫里。她六岁。我正在油灯下绣花,冒出的灯烟和颤动的光线,使我不时眯缝起两眼。我一抬头,见她站在那儿。
    “小公主吗?”
    她一言不发,那对眼珠像煤炭那么黑,像她的头发那么黑,她的嘴唇比鲜血更红。她抬起头,望着我笑了。她的牙齿似乎很尖,就是在灯下看也是这样。
    “你到屋外来做什么?”
    “我饿了。”她说道,神情和其他小孩没什么分别。
    正值隆冬季节,新鲜食物像充满融融暖阳的梦境一样难得:我却有成串成串的苹果,去了核、风干了的苹果,挂在寝宫的横梁上。我取下一只递给她。
    “拿着。”
    秋天是风干与腌渍的季节,是采苹果、把鹅喂壮的季节。冬天是饥馑、白雪、死亡的季节:也是开冬至宴的季节,每逢这个时候,我们会把鹅油涂抹在猪皮上,用秋天的苹果塞满猪的肚子,然后,我们把它拿到火上烤一下,用炙叉叉住,趁它仍吱吱带响,我们就迫不及待地大口吃起来。
    她从我手中接过风干的苹果,用尖利的黄牙咬住。
    “好吃吗?”
    她点点头。我一向很怕这位公主,然而那一刻,我心头涌起一丝怜惜,便用手轻轻抚摸她的面颊。她看着我笑了——她难得笑——然后,她的牙齿刺进我的拇指根,在金星丘那个位置上拼命吸起血来。
    我大吃一惊,疼得喊出声来;她死死盯着我,我不由得噤了声。
    小公主把嘴紧贴住我的手掌,舔着,吮着,咽着。做完这一切,她扬长而去。等我定下神来细看,发现她留下的那个伤口在慢慢愈合、结痂,最后恢复成原来的样子。到第二天,伤口就变成了一道陈旧的伤疤。
    我惊呆了,受她控制、让她摆布了。我对此感到害怕的程度,远远超过了害怕她嗜血这件事本身。那晚以后,一到天黑我就紧闭寝宫,用一根橡木棒拴住宫门,又命铁匠打造铁杠装在窗上。
    我的丈夫,我的情人,我的国王,派人召我去的次数越来越少了,即便我去,他也是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。他再不能像个男人那样行事了;也不允许我用嘴取悦他:一次我想着么做,他大吃一惊,然后就哭了起来。我移开嘴巴,紧紧搂住他。后来,啜泣声终于停止,他睡着了,像个孩似的。
    等他睡着以后,我用手摸索他的身体。在他皮肤的表面,一道道的旧伤新疤多得数也数不清。可我不记得自我俩相爱那天起那上面有过什么疤,只有一条位于体侧的疤,那是他儿时被一头野猪抓伤后留下的。
    没隔多久,那个我邂逅于桥边并一见倾心之人,如今只剩下一具躯壳。他形销骨立,肤色发青泛白。我始终陪着他,直至他咽下最后一口气:他一双手冷得像石头,蓝眼珠颜色浑浊,头发胡子都褪了颜色,失去了光泽,变得越来越稀疏。来不及做临终忏悔,他就去世了,一身皮肤,从头至脚布满让人掐过的青紫斑。
    他简直都不到几两重。地上的冰结得很厚,我们无办法替他掘土造坟,便用岩石和石块在他的尸身上垒起一个石冢,以此作为祭奠,因为,他再没有足够的东西,再没有留下什么,来保护自己不受饥饿的野兽和凶猛的飞禽侵害。
    这样一来,我成了王后。
    可我真的很傻,又那么年幼无知——自从第一次看见阳光,我迎来又送走了十八个夏天——如今,我还是不能狠下心去做那件本该做的事。
    要是换了今天,我真会去掏了她心窝子,我要割了她的脑袋、胳膊和腿,我要命令手下把她的心掏出来。然后,我要去集市的广场,亲眼看着刽子手们把柴堆烧旺,亲眼看着他把她的四肢一块快都投进火里。我要命令弓箭手把广场团团围住,一有飞禽野兽靠近,就把它们统统射死,乌鸦、狗、鹰、耗子,概莫能免。在小公主烧成灰以前,我不会眨一下眼皮的,一阵轻风就能把她刮走,就像吹散雪花一样。
    我没有这么做,因此,我付出了巨大代价。
    有人说我是受人愚弄了;那颗心不是她的。那是某个动物的心脏——也许是一匹牡鹿的,要不就是一头野猪的。他们那么说,事实却不是这样。
    也有人说(撒谎的是她而不是我)我拿到了那颗心,随后就把它吃掉了。彻头彻尾的谎言,半真半假的传说,犹如漫天飞舞的大雪,掩盖了我记忆中的真相,也篡改了我亲眼目睹的事实。正如纷纷扬扬的雪花,弄得人们无从辨认原有的景色;她就是那样歪曲了我的一生。
    我的情人——她父亲的大腿上留下了一道道疤,在他去世的时候,他的阴茎上也有疤。
    我没和他们一起去。他们在白天把她送走,那时她睡得正香,那是她最脆弱的时刻。他们把她带到森林深处,在那儿他们剥开她的衣服,挖出她的心,把尸体丢在溪谷里,让森林把她吞没。
    那片森林暗无天日,和许多国家的边境接壤。没有人会这么傻,会去要求替那里发生的罪恶伸张正义。森林里住着罪犯,盗贼,还有野狼。就是走上好几天,也绝对看不到任何活物;只会感到时时有眼睛在盯着你。
    他们把她的心献给我。我知道这是她的心——母猪或牡鹿的心,都不会像她那颗心一样,从胸口挖出来以后,还能不住跳动。
    我把它拿到寝宫里。
    我没把它吃掉:我把它挂在头顶上的横梁上,把它系在串有花楸浆果的麻绳的一头,它像一颗知更鸟的心脏那么红;麻绳上还挂着几个大蒜头。
    宫外飘起了大雪,遮住了猎手们的脚印,遮住了躺在森林里的她的娇躯。
    我吩咐铁匠卸下窗上的铁杠。在冬季短暂的白日,每天下午,我都会花点时间留在寝宫里,窥视窗外那片树林,直到天黑下来。
    正如我以前说的,有人居住在森林里。他们总要出来的,有人出来是为了赶春季那趟集市:他们这些人生性贪婪,脾气暴躁,非常危险;有些人从小就发育不全——矮人、侏儒、驼背;还有的人长着一口大牙齿、一副白痴似的空洞目光;有些人的指甲活像蹼爪或蟹钳。每年春天,一到冰雪消融,他们就从森林钻出来赶集。
    我小时候在集市上干过活,那时他们这些森林里的人就让我挺害怕了。我透过静止的水面,给赶集的人算命,等长大了一些,再用一面磨光的镜子算命,镜子的背面镀过银。这件礼物是一个生意人送给我的,我从墨水的反光里找到了他迷路的马。
    集市上的小贩很怕森林里的人:他们把货物钉在小摊的木板上——用铁钉把姜饼、皮带固定在木板上。据说,如果不把货物钉住,森林里的人会把它们偷了,嚼着偷来的姜饼用皮带抽人,随后逃之夭夭。
    森林里的人虽然也有钱,不过是这儿一枚铜子儿,那儿一枚铜子儿,有时候,岁月和尘土令硬币裹上了一层霉绿,硬币上的头像,就连我们中年纪最大的长者也认不出是谁。森林里的人也来换东西,这样集市才得意维持,流氓和侏儒也接待;强盗也接待(只要他们行为检点),他们抢劫从森林很远的那一头的邻国而来的很少几名游客,要么偷吉普赛人的东西,要么会去偷鹿。(根据法律,这等于犯了盗窃罪。鹿是王后的财产。)
    就这样,慢慢过去了好几年,我以智慧治理这个国家,得到了臣民们的称颂。那颗心依然挂在床头横梁上,夜间,它会轻轻跳动。我发觉没有人想念那个孩子:她是个可怕的东西,已经成为过去,大家都觉得最好还是把她除掉。
    一个春天接着一个春天,一个集市接着一个集市,就这样过去了五年,集市越来越凄凉,越来越穷困,越来越破败。从森林出来买东西的人越来越少。那些出来的人显得低三下四,神色倦怠。摊主们不再把陶器钉在货摊的木板上。到了第五年,只有少数几个山民从森林里出来——除了一群可怕的、毛发留得很长的男人,再没有别的人了。
    集市结束以后,集市头领带着他的随从来见我。在当上王后以前,我就认识他。
    “我来找你,不是因为你是我的王后,”他这样说。
    我静静听着,没有说话。
    “我之所以来,是因为你很聪明,”他接着说。“在你还是个小孩的时候,光靠盯着一滩墨水,就找到了一头迷途的骡子;后来你出落成一位大姑娘,又从镜子里找到那个失踪的婴儿,那时,他已离他的母亲很远很远。你了解许多秘密,能看见看不见的东西。王后……”他问,“那些山民们为何惶惶不安?明年不会再有春季集市了。邻国来的游客越来越少,几乎快没了,森林里的山民差不多都走光了。后年如果还是这样,我们都会饿死的。”
    我命令女仆把镜子拿来。那是一面背面镀银、很朴素的圆玻璃镜。我用一块麂皮把它包起来,放到一只匣子里,再把匣子藏在我的寝宫。
    她们把镜子举到我面前,我就盯着镜子看:
    她已经十二岁了,不再是小孩,皮肤略嫌苍白,眼睛、头发黑得像煤炭,嘴唇红得像血,还是离开城堡时的那身装束:一件宽松上衣,一条裙子,但衣服上已经有了许多破洞和补丁,外面罩了件皮袍,那双纤细的脚没有靴子,就套着两只皮袋,再用皮带扎紧。
    她站在森林里,身旁是一颗树。
    我注意地看着,用我的心灵之眼,我看见她在一棵棵树丛间缓缓侧身移动,轻快地走,一跃而过,轻轻慢行,像一只野兽,像一只耗子或一条狼。她在跟踪什么人。
    他是一个修士,穿着粗麻布衣,光着脚丫,脚上长着粗糙坚硬的癣。他的胡子和剃光一圈的顶发已留到了一定长度,头发一直没剪过,胡子一直没刮过。
    她藏在树后偷看他。终于,他停下来准备过夜,动手生一堆篝火,在地上铺嫩树枝,敲碎一个知更鸟的鸟巢,以它来引火。他的长袍里藏了一只火绒盒。他在打火镰上敲打燧石,火星终于烧着了火绒,树枝燃起了篝火。他找到的鸟巢里有两只鸟蛋,他大口吃起来,不等烤熟,就那样生吃。他那么魁梧,这点东西根本填不饱他的肚子。
    他就站在那儿,站在火光里,她从她藏身的地方走出来,蜷缩在篝火的另一边,眼睛盯住他。他咧开嘴笑,仿佛他已有许久没有遇见另一个人类。他招手请她过去。
    她站起身来,绕过火堆来到他那边,在一臂距离外静候。他手伸进摸麻布长袍里,终于找到了一枚硬币,一枚很小的铜钱,朝她扔了过去。她接住铜钱,点点头,朝他靠近。他解开腰间的带子,掀开长袍。他体毛浓密,像一只狗熊。她把他推到长着苔藓的地上。她一只手犹如爬行的蜘蛛,在他浓密的体毛里缓缓爬行,终于靠近他的阴茎;她另一只手在他左面的乳头上划圈。他闭上眼睛,伸出一只大手在她裙子里摸索。她把嘴移到她刚才戏弄的那只乳头上,她光滑雪白的皮肤压在他黝黑多毛的躯体上。
    她用牙狠狠咬住他的胸部。起初,他睁开眼睛,随即又闭上,她就喝起血来。
    她跨到他身上,喂他喝血。她这么做的时候,从她的大腿间流下一道细细的黑血……
    “你知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把游客赶出我们的小镇?森林里的人到底怎么了?”集市头领问道。
    我用麂皮盖住镜子,告诉他我会亲自出马解决这件事,让森林再度恢复安宁。
    我必须这么做,尽管她令我害怕。谁让我是王后啊。
    换作一个傻女人,她会径直走进森林,想法抓住那个畜生;可我已经犯过一回糊涂,不想再错第二次。
    我稍微认得几个字,就花了些工夫浏览古书。我还花了些时间咨询一名吉普赛妇女。她宁肯途经我们的国家翻山越岭到南方去,也不愿穿过那片森林去北方或西方。
    我做好了心理准备,凑齐必备物品,终于,第一场初雪开始下了起来,万事齐备。
    我浑身赤裸,孤身一人来到宫殿最高处的一座塔楼上,那是一个露天的所在。寒风刺骨;我的胳膊、大腿、胸脯上渐渐起了一层鸡皮疙瘩。我带去一个银盆和一只篮子。我在篮里放了一柄银刀、一枚银针、几把钳子、一条灰白色的长袍和三只青翠欲滴的苹果。
    我把东西放到地上,一丝不挂地站在塔楼里,在夜空下和劲风中俯身跪倒。但凡有人发现见我这样站着,我一定会挖掉他的眼珠;实际上,并没有人监视我。一朵朵白云倏地穿过天际,先是遮住娥眉月,随即,云开月出。
    我抓起那把银刀,在自己的左臂猛挥——一下、两下、三下。鲜血流到银盆里,在月光的映照下,鲜血红得发黑。
    我又朝盆里添了些粉末,粉末原本藏在我脖子上挂的那只小瓶里。那是一种褐色灰尘,由晒干的草药、一种特殊的蟾蜍皮和一些其他东西制成。粉末令血液变稠,也防止血液凝结。
    我一个接一个拿起三只苹果,用我的银针轻轻刺破苹果的表皮。然后,我把苹果放到银碗里,让它们静静留在那儿,与此同时,今年头一阵鹅毛小雪慢悠悠地贴到了我的皮肤上,贴到了苹果上,落进那盆血水里。
    拂晓时分,天空放亮,我套上那件灰长袍,从银碗里用银钳子夹起三只苹果,一个接一个放到篮子里,小心翼翼地不去碰苹果。除了一些形似铜锈的黑色残渣,银碗的表面上没留一丝我的血液或褐色粉末的痕迹。
    我把银碗埋到泥土里。然后,我朝苹果念了一道咒语(就像从前我站在桥边对着自己念过一道咒语),快瞧啊,这些苹果一下子变成了世上最美丽的苹果,不用怀疑;苹果皮上那层深色的红晕是新鲜血液那种温暖的殷红。
    我拉下长袍的帽兜遮住我的脸,又随手拿了些丝带和漂亮的头饰,把它们搁在柳条篮里的苹果上方,独自一人走进森林,来到她的栖身地:一座高耸的砂岩峭壁,峭壁四周有许多深邃的岩洞,要走好久才能走到洞穴尽头的岩壁。
    峭壁地表布满树木和大圆石,我悄没声儿地在树丛间行走,尽量不去触碰树枝、踩踏落叶。我终于找到一个藏身之所,一边耐心等候,一边留神观察。
    过了几个钟头,几个侏儒从岩洞前面的洞穴里爬了出来。他们是丑陋、畸形、多毛的小矮人,是这个国家的古老居民。如今,你难得有机会见到他们。
    他们消失在树林里,谁也没有发现我,虽说其中有个矮人曾停下来,对着我藏身的那块岩石撒尿。
    我耐心等候。再没有矮人从洞里出来。
    我来到洞口附近,哑着嗓子,朝洞里大声吆喝。
    她从黑暗中现身,赤身裸体,独自一人。她朝我走近,我掌上的金星丘位置的那道疤痕隐隐作痛,有节奏地悸动。
    她,我的继女,这会儿已经有十三岁的样子,除了左胸上有条青紫色的疤,她雪白的肌肤完美无缺,毫无瑕疵。那条疤是很久以前她被剜去心脏时留下的痕迹。
    她的两腿间被黑色的污渍弄脏了。
    她目不转睛地盯着我,我隐身在长袍里。她露出饥饿的样子,贪婪地望着我。“姑娘,卖丝带喽!”我用嘶哑的嗓音说,“漂亮的丝带,可以给你扎头发用……”
    她笑着朝我招手。一股强大的吸力;我手掌上那道疤把我往她那里推。我做了我事先计划好的事,可我做得比事先计划的更自然:我丢下篮子,像个卖杂货的老太婆一样发出一声尖叫。我故意装成那样,然后,撒腿就跑。
    我身上的灰长袍同森林一样颜色,我走得很快;她没来追赶我。
    我一路返回宫殿。
    后来发生了什么,我没有亲眼看见。就让我们来猜想一下吧,白雪公主一脸沮丧、饥肠辘辘地回到洞口,瞥见我掉在地上的篮子。
    她做了什么呢?
    我乐于这么想:她先把玩一会儿丝带,用它们扎了一对蝴蝶结系住黑鸦鸦的头发,把丝带围住苍白的脖子,要不,缠绕在纤细的手腕上。
    接着,出于好奇,她掀开布料看篮里还有什么;她一下看见了那三只苹果,红艳艳的苹果。
    它们发出新鲜苹果的香气,当然喽;它们也发出鲜血的气息。而她饥肠辘辘。我猜想她拣起一只苹果,把它压在面颊上,用肌肤体会那种凉爽光滑。
    随后,她张开嘴巴,狠狠咬一口苹果……
    等我回到寝宫,那颗和苹果、火腿、香肠串在一起吊在房梁上的心脏,已经停止了跳动。那颗心静静地挂在那里,一动不动,没有一丝生命的迹象,我再度感到了安全。
    那一年冬天,地上积起一层皑皑白雪,迟迟不见融化。大伙急切地盼望春天快点到来。
    来年的春季集市规模略有扩大。来赶集的山民虽说人数不多,不过好歹有了一些,而且,来自森林另一边国度的游客也陆续出现了。
    我发觉来自森林岩洞的那些野蛮的小矮人也来赶集了,想用便宜的价钱买下碎玻璃片、水晶块和石英石。他们用铜币付钱——不用怀疑,这是我的继女白雪公主的战利品。当他们来货摊一带买东西时,镇上的人纷纷奔回家中,出来时带着他们的幸运水晶石,还有少数人带来整片的玻璃。
    我一转念,真想把他们处死,却还是没有下手。只要那颗心依旧寂静无声、一动不动、冷冰冰地挂在我寝宫的横梁上,我就很安全,那些森林里的居民也就很安全,推而广之,那些镇上的居民也就很安全。
    在我生命的第二十五个年头,也就是我继女白雪公主吃下毒苹果的第二年,王子来到我的宫殿。他身材高大,有双冷淡的绿眼珠,皮肤是山那边的人的浅黑色。
    他和很少几名随从一道骑马过来:这些人足以保护他,又不至于让另一位君王,比如我吧,会将他视为一种潜在的威胁。
    我是很实际的人:我想把我们两个国家合并在一起,我想起从森林一直蔓延到南边大海的那一大片国土,我想起我那位留胡子的金发爱人,他死了有八年了;到了晚上,我便去了王子的寝室。
    我不再是天真幼稚的小孩了,尽管我以前的丈夫,那个一度是我的国王的那个人,才是我真正的初恋情人,随他们怎么去说吧。
    起初,王子显得很兴奋。他命我除去衣衫,要我站到敞开的窗前,离火炉远一些,我的皮肤渐渐变得像石头一样冰凉。接着,他让我仰面躺下,双手交叠在胸前,睁大双眼——直勾勾地瞪着头上的房梁。他命令我别动,尽量屏住呼吸。他恳求我什么也别说。他分开我的双腿。
    随后,他进入我的体内。
    他开始在我体内抽动,我发觉自己抬高臀部,开始配合他的动作,不断旋转,不断挤压。我口中发出呻吟。我难以自禁。
    他的阴茎从我体内滑出来。我伸手去碰,一个纤细光滑的小东西。
    “求你了,”他低声说,“千万别动,也别说话。躺在那块石头上就行,那么冰冷,那么美丽。”
    我照做了,但他已经失去了那种令他显得男子气的冲动;不久,我就离开了王子的寝室,脸上依旧沾着他的泪痕,耳边依旧回响着他的咒骂。
    第二天一早,他就带领全体随从离开了。他们骑着马朝森林前进。
    这会儿,我想象着他的跨部,想象着在他纵马奔驰的时候,他的阴茎准有点泄气。我想象着他灰白的嘴唇紧闭着。我想象着那一小队人马穿过森林,终于来到由玻璃和水晶堆成的我继女的那口石头棺材前面。那么白皙,那么冰凉。玻璃底下,是她一丝不挂的身体,还没有一个小姑娘那么大,毫无生气。
    在我的想象里,我几乎能感觉到他裤子里那玩意儿一下子变硬了,幻觉中,他又欲火中烧,气喘吁吁,嘴里念念有辞,庆幸自己交上了好运。我想象着他跟那些浑身长毛的小矮人讨价还价——答应用金子和香料跟他们交换躺在水晶棺材底下那具娇小的尸体。
    他们是否欣然收下那笔金子?要不,小矮人抬头望一眼马背上他那些随从,他们手持着利剑长矛,就意识到自己别无选择。
    我不知道。我没在那儿;我没用水晶球占卜。我无法想象……
    一双双手扒开压在她冰冷的身躯上的一堆堆玻璃和石英。一双双手抚摸着她冰冷的脸蛋,一双双挪动她冰冷的胳膊,欣喜地发现那具尸体仍旧富有生气,无比柔软。
    他可是当着他们的面占有了她?或者,在占有她之前,他先把她搬到了一个隐蔽的地方?
    真不好说啊。
    她喉咙里的那块毒苹果是不是被他颠了出来?要不就是在他猛烈冲撞她冰冷的身躯时,她慢慢地睁开了眼睛,张大了嘴巴,微启两片朱唇,那些发黄的尖牙凑到他黝黑的脖子上,象征生命的鲜血淌进她的喉咙,冲掉了那块有毒的苹果,我自己的苹果,我亲手配好的毒药?
    我只能去猜想,真相我无从知道。
    我只知道这个:深夜,她的心脏再次勃勃跳动,把我惊醒。咸咸的鲜血从屋顶上滴到我脸上。我从床上爬起。我的手火烧火燎地疼,仿佛拇指根撞到了岩石上。
    外头响起砰砰的敲门声。我有点害怕,可我毕竟是王后啊,我不会把恐惧流露在脸上。我打开房门。
    先是他的随从闯进我的寝宫,举起利剑和长矛,把我团团围住。
    随后,王子走进来,在我脸上狠狠扇了几个耳光。
    最后,她走进我的寝宫,此情此景,令我想起我刚当上王后她还是个六岁小孩那会儿。她一点也没变。根本没变。
    她把串着她那颗心的麻绳拉下来,一颗接一颗摘掉晒干的花楸浆果,剥掉大蒜头——经过这么多年,大蒜头早就干瘪萎缩了;然后,她拿起她自己那颗扑通扑通乱跳的心——一个小东西,不见得比一头乳羊或母熊的心更大——鲜血溅满了她一手。
    她的指甲准是和玻璃同样锋利:她敞开前胸的衣服,用手指甲划破那道青紫色的疤。她的胸腔裂开一道口子,忽然张开了,里头没有血。她舔一下自己那颗心,血流到她手上的时候,她把那颗心放回胸腔深处。
    我看着她这么做。我看着她再次合上胸部的肌肉。我发觉那道青紫色的疤消失不见了。
    王子显得很关切,用胳膊搂住她的脖子。他俩并肩站立,若有所待。
    她冷冷地站在那里,唇上依旧留着死亡时的死灰,尽管如此,他的欲望却不减分毫。
    他们告诉我他们决定结婚,两个国家从此真的合而为一。他们告诉我,举行婚礼那天,我将和他们在一起。
    这个地方渐渐变得很热。
    他们对我的臣民说了我许多坏话;用一点点真相来给许多谎言添油加醋。
    我被关在宫殿底楼的一间石牢里,整个秋天,我一直待在那里。今天,他们把我带出牢房;他们剥掉我身上的破衣烂衫,把我洗干净。接着,他们剃光我的头发,又用鹅油摩擦我的皮肤。
    他们把我带走时,天上开始下雪——两个男的抓我的手,两个男的抓我的腿——将我摊手摊脚地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,暴露在冬至来赶集的众人面前;随后,把我带到这间焚烧炉里。
    她没有笑话我,没有嘲弄我,也没有说一个字。她没有讥讽我,也没有转过脸去不看我。她只是望着我;有那么一会儿,我看见她的瞳人里映出了我的影子。
    我没有大声尖叫。我不会遂了他们的心愿。他们可以夺走我的肉体,而我的灵魂和我的故事却只属于我自己,并将伴随我一同死去。
    鹅油逐渐在融化,我的肌肤上闪出点点光泽。我该一言不发,我不该再去想这些。
    我该去想她脸蛋上那片雪花。
    我这么想:她的头发,像煤炭一样黑;她的嘴唇,像血一样红;她的皮肤,像雪一样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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